集团新闻 集团新闻
66

[独家]关于32.5水泥去留的分析与建议(一)

作者:  浏览量:2891  发布时间:2018-06-23 17:36:08  

2018/06/20无名氏32.5评论01454

2012年起,水泥行业先以化解水泥产能过剩为理由、后转为水泥组分无法测定,推动国务院办公厅[43]号文的出台,将标准的技术性转为行政性、甚至政治性,在众多反对声中取消了复合32.532.5R强度等级水泥,并引起了近年来关于通用水泥标准的第一次、长达近5年的大讨论。......

2012年起,水泥行业先以化解水泥产能过剩为理由、后转为水泥组分无法测定,推动国务院办公厅[43]号文的出台,将标准的技术性转为行政性、甚至政治性,在众多反对声中取消了复合32.532.5R强度等级水泥,并引起了近年来关于通用水泥标准的第一次、长达近5年的大讨论。

在复合32.532.5R强度等级水泥取消尘埃落定之际,水泥行业又瞄准了第二个目标,在中国建材报和网络上同步、密集发声,以32.5水泥低档次、供给侧改革、水泥组分难以判定等为由要求取消全部32.5强度等级水泥,并引发关于通用水泥32.5强度等级水泥去留的第二次大讨论。

对于32.5等级水泥的去留,因视角不同、出发点不同,各行业、各企业、各人有不同的观点是正常的。但通用硅酸盐水泥是基础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产量大、涉及面广,因此32.5等级水泥的去留不仅仅是水泥行业自身的事,也是由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工程业主、每个国人所组成的消费者的事,也是冶金、化工等废渣排放企业的事,更是国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事。

所以,GB175的修订或32.5等级水泥的去留,应站在国家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全面考虑。并客观地对待我国水泥产品分布、与国际的一致性,要客观地论证32.5水泥是否低档次水泥,客观地分析取消32.5水泥是否符合供给侧改革精神、是否能避免水泥的违标生产以及是否遵守《标准化法》。同时,根据我国的国情、工程需要以及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研究水泥的发展方向等。

一、我国水泥产品结构

根据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2013年的调研数据,2012年我国32.5水泥平均占有比例为38.39 %;品种分布以复合32.5为主,只有少量的厂家生产矿渣32.5水泥、粉煤灰32.5水泥和火山灰32.5水泥。2012年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调研201132.5水泥的比列为28%。联合资讯评估公司撰写的2013年中国水泥行业研究报告,他们的统计结果是32.5水泥的比例占30%42.5水泥占45%。虽然由于统计样本量、年份等的不同,统计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客观地讲,我国32.5等级水泥平均占比应在50%左右(据中国建材集团副总裁崔兴太介绍:2016年集团水泥产品结构中复合32.5R40%42.5及以上水泥占60%,高等级水泥比全国高出10%),仅是个别省市占比较高,如湖南2012年为63.5%。因此,我国32.5水泥占比高达70%的说法有以偏概全的嫌疑,没有对全国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32.5水泥占比高只是局部区域、个别企业存在的现象,而不是全部。

如果我国32.5水泥的比例真的高达70%,不也反证32.5水泥的市场需求吗?

二、国际上水泥的水泥产品结构

为了推动32.5水泥的取消,自开始就有企业负责人说:全世界水泥市场基本上是42.5标号占50%,52.562.5标号占50%,非洲国家应用的最低标号是52.5,而我国却是32.5标号占60%70%,取消32.5水泥可以使我们国家的水泥更容易与国际接轨。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高长明2016125在中国水泥网刊文《2014-2015世界主要国家32.5水泥用量占比调查》,经调研的48个有代表性水泥生产国家全部生产32.5水泥,只是每个国家的占比不同,最低的为8%、最高的为21%。可以说,某企业负责人的话不攻自破。我国水泥的产品结构构成与国际一致,只不过我国32.5水泥的比例较高而已。但,这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

三、32.5水泥是否为低档次水泥

对此,答案是否定的。原因一是我国建筑物平均寿命短的真正原因并非是使用32.5水泥所致,二是低档次、劣质水泥不能强加于32.5水泥。

1、我国建筑物短命的真正原因

2010年新华网对我国建筑短命展开了调研和讨论,20100408 15:48 新华网刊登了一篇《建筑短命背后的中国式规划” 》的文章,道出了我国建筑物短命的主要原因,即地方领导片面追求形象、政绩所导致的规划变更。专家称,一些省、市为了追求GDP增长,建完就拆、拆完再建。而施工质量、设计问题、材料质量等应是我国建筑物短命的次要因素。

而近几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如上海的楼歪歪事故、四川的彩虹桥倒塌事故、黑龙江的阳明滩大桥倒塌事故、湖南的凤凰大桥倒塌事故都与水泥无关 (凤凰大桥事故责任认定:设计方:60% ;施工方:25%;监理方:15% ;相关审查专家:全国通报批评,吊销工程执业执照)。

2、低标水泥不能等同于低档次水泥或劣质水泥

低档次、劣质水泥大概有三个概念:一是违标生产,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在技术范畴,不予讨论 )、二是水泥性能差、三是强度低。

水泥性能的差与好,需通过相对比较而得,即需要一个参照物才能进行比较。如果与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相比(两者均可生产32.5水泥,只要将细度放粗即可),32.5水泥由于20%以上的混合材料使用量,在相同水灰比的条件下其力学性能、抗碳化性能、抗冻融性能肯定低于前两者,但其抗侵蚀性能、长期强度的持续增长能力好于前两者,同时水化放热远低于前两者,因此适用于地下、大体积、有侵蚀环境的工程以及一般的结构工程。因此,水泥性能的好坏是相对的。当其用对了地方,就是好水泥;反之,则成为劣质水泥,纯硅酸盐水泥也不能幸免(如用于海洋工程,纯硅酸盐水泥就是劣质水泥)。建国初的北京十大建筑所用水泥的标号也就相当于现在的32.5水泥,但使用至今未见任何问题。清华大学连慧珍教授曾介绍打造中央电视塔基所用的正是32.5水泥,至今已过去多年,未见异常裂纹。

对于有人认为低标号就是落后、低档次的言论,早在1993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所物理室第一任主任黄大能在《中国建材》上发表文章--不是为了保护落后-谈我国水泥为什么要划分标号,就我国水泥划分标号的目的意义进行了解释。这里摘录要点如下:

这个标准的出现(指强度分多标号),立刻大大改变了我国水泥工业的面貌。其主要表现就是水泥厂几乎无例外地在粉磨熟料时掺加不同数量的矿渣或火山灰质混合材料。这就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和提高了水泥产量。在水泥质量上怎么样呢? 除了不同品种水泥具有不同特性外,在强度上按不同龄期的抗压和抗折( 拉) 强度指标划分了不同标号。至于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其他质量要求标准都有相同的规定。水泥按不同的强度划分标号后,水泥用户就有条件根据不同的混凝土标号要求去科学地选用不同标号的水泥。这就使高标号混凝土可选用高标号水泥,而普通的中低标号混凝土则选用中低标号水泥,以达到水泥用量的节约和合理化。这意味着使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在保证达到混凝土设计标号的条件下不致因混凝土超标号太多而浪费水泥。而这正是大多数西方国家水泥不分标号所难以做到的

3、为适应现代混凝土技术的发展,更应大力发展低标号水泥

现代混凝土技术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集中生产、使用外加剂、较低的水胶比、掺用矿物掺和料。特别是高效减水剂的使用,在改变了混凝土的流变性能的同时,使混凝土的强度不再依赖水泥的强度。同时,为了发挥矿物掺和料的活性以及满足可泵性,现代混凝土需要较低水胶比和较大的水泥用量

水泥用量的增加,势必造成混凝土成本的提高以及早期水化放热的提高,不为商品混凝土所取;同时,采用高标号水泥配制混凝土又会造成混凝土强度远远高出设计强度,导致资源的浪费。以上的原因是现代混凝土大量使用矿物掺和料的原因。但鉴于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矿物掺和料存在的问题(组分控制难度加大、拌合不均、缺硫导致收缩增大等),按照现代的混凝土技术和配合比设计需要,应该大力发展的是低标号水泥,而不是高标号水泥。廉慧珍教授曾刊文:因现在高效减水剂的使用打破了混凝土强度依赖水泥强度的常规: 混凝土的水灰比可以减小到比检测水泥的水灰比低得很多, 老规范中水泥强度应是混凝土强度的1.5 的规定已成为历史, 现今的32.5 级水泥能配制C60 混凝土已是现实。

原新疆水泥协会会长王立新对此直言,取消或将32.5级水泥定性为落后产品,是一个伪命题,这个命题中有一个假设前提条件,生产者凭自已的想象将消费者对水泥质量的判断当成傻瓜或无知者来看待的。廉慧珍教授在《关于某政协提案要求取消32.5级水泥等问题的讨论》一文中说标准的水平高低应当指的是所规定的指标是否能满足用户的技术要求,是否方便用户使用,是否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可操作。她还用水泥最为密切的混凝土举例,如实际运用中用52.5水泥配制的高强混凝土反而很容易开裂而影响耐久性,如此高强度的水泥难道是优质?当前,确实会有农村用户反映自己购买的低标号水泥品质低下,影响使用。但实地了解后得知是因为购买到了小粉磨站生产套牌水泥,也就是不达标的劣质水泥,与标号无关。

四、取消32.5等级水泥是否符合供给侧改革精神、满足用户需求

1、供给侧改革的内涵和精神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在增加投资过程中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开源疏流,在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就是优化产权结构,国进民进、政府宏观调控与民间活力相互促进;就是优化投融资结构,促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就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就是优化分配结构,实现公平分配,使消费成为生产力;就是优化流通结构,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经济总量;就是优化消费结构,实现消费品不断升级,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201835,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发展壮大新动能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列为供给侧改革任务前两位,加快制造业升级,培育经济新动能。

2、水泥行业的供给侧改革目标及方向

2009年以来,我国水泥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低于70%,属于产能严重过剩状态。因此,国务院于2012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43]号文,以求化解水泥行业的产能过剩。但与此同时,自2012年至2016年,我国却新增水泥熟料产能近4亿吨,熟料总产能达到18.13亿吨,产能利用率68%,仍然处于严重过剩状态。同时,消耗石灰石约15亿吨,排出CO2气体约14亿吨。水泥行业过剩产能以及高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转型的一大包袱和顽疾。

在产品质量上,我国虽为水泥大国,20116年水泥产量达到24亿吨,但仍属于大而不强。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为了利益,违标生产(乱用、多用混合材)。此现象不仅仅局限于人们所说的小企业、粉磨站,个别大型国有企业也存在。

2)没有跟踪混凝土技术的发展和需求,仍以强度论英雄,忽略水泥性能的优化和改善。

3)管理不到位、创新能力不强、缺少市场竞争力,因此才出现借由取消32.5等级水泥打压、排挤其他企业的情况出现。

因此,对于水泥行业而言,个人认为供给侧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如下:

1)调控熟料产能,化解熟料产能过剩

1)严格落实《水泥行业准入条件》、《水泥企业排放标准》、《单位水泥产品能耗标准》,淘汰真正的落后产能,化解熟料产能过剩

为淘汰落后产能、控制总量,2010年工信部出台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随着该文件的出台,淘汰了立窑、日产2000吨旋窑等,但随之而来的是水泥熟料产能的无限扩大,并没有控制住总量。文件中的准入条件成为虚设,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的增长、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违规批复、违规建设,导致我国水泥产能一直处于化解、过剩状态中。

另外,近年来我国出台了系列行业管理标准,包括《水泥企业排放标准》、《单位水泥产品能耗标准》。除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水泥排放标准》对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外,《单位水泥产品能耗标准》至今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明确质量监管责任,加强水泥生产过程、水泥产品质量的监督,促进水泥企业规范生产,助推产能过剩化解

由于水泥产品涉及人身、财产的安全,为保证水泥质量的可靠,我国建立了一套涉及生产过程、最终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在质量管理上,如《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三个规程规定了水泥生产的基本条件、过程控制以及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等,并据此建立了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水泥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可靠、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在质量监督上,我国水泥企业面对的监督包括工商管理(源头把关、过程监督)、质量监督(包括生产许可证制度--涉及水泥生产的原材料、全过程以及标准的符合性,质量监督--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各级层层把关、对产品的标准符合性进行评判),以及认证机构的监督、评审。但遗憾的是,我国水泥企业无证生产、违标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各种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好像都失效啦!如:2013111CCTV13新闻1+1播出了《小城镇、大污染,谁来管》的专题节目,为我们揭示了我国水泥监管缺位的现实--十三家水泥企业中有生产许可证或正在办理的仅有四家、排放物严重超标居民不敢开窗、生产条件不具备、水泥质量没保证。

3)完善水泥组分的测定原则、增加明示要求,促使水泥企业按标准生产标准化的水泥产品,遏制违标生产的现象,在技术层面协助化解产能过剩

对于水泥组分的性质判定,目前在国际上也是难题,因此最早颁布水泥组分测定方法的欧洲也没有在标准中引用水泥的组分测定方法,而是采用灵活的、企业自主选择的方式,确定水泥的组分测定方法。因此,水泥组分测定方法或水泥组分测定的难度,并不是我国水泥企业违标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如下:

a、由于国家机构改革、水泥产品的市场化,对水泥企业的管理力度减弱,或国家管理主体缺失,导致多龙治水、各管一摊,没有一个部门对水泥企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价,或为水泥产品质量承担附带责任;

b2007GB175出台时,正值我国标准整顿之时,一是减少标准数量、二是不能全文强制,导致GB175-2007水泥组分的非强制性、水泥组分测定的复杂性。也基于此,并在组分一定波动对水泥性能无致命影响研究结果的前提下,取消了水泥组分作为合格判定的规定;

cGB175-2007正式颁布后,由于水泥组分测定原则描述的偏差,导致水泥组分测定成了水泥企业的单方面行为,第二方、第三方没有法律依据进行监督。

2)转变质量意识、提升水泥性能,促进水泥制造强国建设

现今正值我国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之际,水泥工业终于基本上淘汰了落后生产方式,建立了现代化的新型干法窑生产体系,熟料热耗、水泥综合电耗及劳动生产率等技术指标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水泥产量更是高达全球总量的60%,成套水泥技术装备出口在国际水泥市场的份额已占38%(按水泥产能计)。

为了实现水泥装备的《中国制造2025》,近日中国建材联合会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中国建材制造业发展纲要》,对建材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整体谋划,不仅提出了要加大对量大面广的传统建材产业的改造升级力度,更提出了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向多领域全面拓展的举措,同时还要解决建材制造业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工业基础等一系列阶段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对于水泥产品质量,用户抱怨已久,主要体现在:(1)为追求水泥早强而采取的高C3S和高C3A配料以及高细化技术措施所导致的水泥早期放热增加、水泥与减水剂相容性变差、混凝土早期易开裂等。而导致此问题的直接原因,就是水泥企业的质量观念以及对利益的驱使。提高水泥的早强,是实现混合材料多用的前提,也是水泥企业最直接的利润来源点。但该质量观念和做法,却与现代混凝土技术发展相悖。(2)水泥质量稳定性差。不同批次、甚至同一批次的产品出现产品品质差异,增加了混凝土企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难度和工作量,为保证混凝土质量增加水泥用量导致水泥的浪费,而且混凝土质量也要波动。

以上的问题,是需要急起直追的问题,也是摆在质量面前必须解决、也难以解决的核心,需要花大力气提高档次、提高水泥质量的重点,也符合供给侧改革的 精神,即提升产品质量、满足用户消费需求。而提升水泥产品质量、性能,也是标准的技术性责任和义务,也是标准能够实现的工作和目标。

3、取消32.5等级水泥是否符合供给侧改革的优化产品结构精神

供给侧改革中优化产品结构应该是以满足人民生活需求为前提,在有能力、需求的条件下,提供优质消费品,不断地提高生活品质;而不是生产商根据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停产某一型号、规格产品,强迫消费、高消费。

水泥产品结构的形成,不是人为设计的,而是市场多年的需求所决定的。我国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设有62.5等级水泥,但无人生产和使用,52.5等级水泥占有率不足5%,这是市场的作用和威力,不以人的抑制为转移。表12013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对企业生产复合32.5水泥原因的调研结果。从表中看出,全部的回函企业选择了市场因素,其次有95家企业选择了资源因素,只有4家企业选择了技术因素。因此,市场和资源是决定水泥的品种和等级的关键因素,而成本因素和技术因素的影响微乎其微。也说明,在目前的我国实际情况下,32.5水泥的市场需求促使32.5水泥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不是标准的规定使然。即使标准中取消了32.5等级水泥,32.5等级水泥会在市场上以其他形式出现,以满足市场需求。


而市场和资源是受地理区域影响的。表2为不同地区水泥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和32.5水泥的比例。从中可以看出,不同地区的水泥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湖南因大部地处山区,农民自住房屋建设占了水泥消费的很大比例,同时矿渣和粉煤灰资源缺乏,因此以复合32.5为主。而上海经济发达、商混发展好,其主要以高强度等级水泥为主,32.5水泥仅占18.5%。天瑞 集团的子公司主要分布于河南,区域经济、城镇化基本居中,所以其复合32.5水泥的占比为41.49%。因海螺集团的子公司即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山东、福建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有分布也在西南经济较落后地区有分布,基本代表了全国的平均水平。而蒙西集团分布于内蒙古,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人文、自然、资源条件,根本不生产复合水泥,而是生产矿渣32.5、粉煤灰32.5水泥。


也就是说,地理条件、区域经济发展条件所决定的资源条件、市场条件是决定水泥产品结构的前提条件,与标准的设置无关。表3为欧盟成员国根据自身的资源情况所采用的水泥品种。

欧盟成员国采用的水泥品种


如通过取消32.5等级水泥来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的话,本人预测的效果见表4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