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业专家呼吁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
尽快让水泥窑来“吃”掉城市垃圾
本报记者 敖娟
3月20日,从事水泥行业工作60年、现在81岁的水泥专家高长明,向本报记者表示,正在呼吁政府重视水泥工业烧废工作,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他说,发达国家30年的实践业已证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是有效的解决垃圾难题的途径之一。
三大优势体现环保节能
高长明表示,相对于利用垃圾发电而言,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具有三大优势。第一,没有二恶英排放,不产生有毒飞灰残渣,无二次污染,环境安全很有保障;第二,可利用已有水泥厂的装备,投资省,无需新建垃圾发电厂,经济、便捷,见效快;第三,水泥窑利用热盘炉在线燃烧垃圾系统时,对其中热能回收利用率可高达90%以上,节煤效果提升近60%。
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是否有缺点呢?有。
其缺点是使水泥生产操作管理复杂化,相应地增加若干成本。但是从协助消纳全社会部分废弃物,替代(节省)燃煤,以及环保角度综合权衡来考量,水泥窑烧废对全社会的环保和经济发展是有利的,是大势所趋。我国在这一方面的差距还很大,须努力赶上。
现有烧废水泥窑仅10余台
我国现有垃圾发电厂月180家,每年燃烧垃圾约4000万吨,占总量近1/4,替代标煤约400万吨。
据悉,计划2017年前还将再新建垃圾电厂约百余座,相反地,现有燃烧若干垃圾的水泥窑却仅有10余台,占已有水泥窑总数的1%都不到。每年时断时续地燃烧垃圾还没有100万吨,替代标煤却约15万吨。显然两者消纳垃圾的比例严重失衡,水泥窑的优势远未得到应有的利用。
高长明认为,究其原因有二。首先是水泥企业难以得到稳定的垃圾来源。因为我国的城市垃圾属地方政府的环卫局管辖,多年来已形成了一条垃圾发电专营链,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更甚。其次是各地政府给水泥企业烧垃圾的政策性补贴很少,约每吨垃圾50元,远不能弥补水泥企业因此而新增的成本。现有的两三家烧若干垃圾的水泥企业实际上都是“赔本赚吆喝”而已,故而无法推广应用。相比之下,垃圾电厂却可以从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两头拿到所谓的“电补”,竟为水泥企业的3-4倍。国家对两者技术路线的引导与有关的激励政策应与日俱进,及时调整,纠正“一废两制”,实现公平合理。
再者,我国现有垃圾电厂每年所产生的近300万吨有毒飞灰和残渣,本应严控并深埋,但却疏于监管,任意处理。这种隐患更令人担忧。
期待政策引导扶持
“城市垃圾的科学处置应该多元化多途径地妥善解决,我们只是企求水泥工业能为此发挥其一技之长,为实现美丽中国梦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高长明说。
这件事,高长明已呼吁奔走了10年有余,水泥窑烧废的技术与装备方面的问题均已解决,唯独体制、引导、政策等诸多方面的羁绊,致使水泥行业烧废技术至今仍处于“英雄”无用武之地。
据悉,一年多以前,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都提出2017年烧废水泥窑拟达到10%(即160台)以上,现亟需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和举措,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该指标的真正落实。
摘自《中国建材报》2014年3月24日